本文目录
傅侗文为什么会喜欢沈奚?
《十二年,故人戏》是墨宝非宝的民国小说,讲述的是傅三爷傅侗文与沈奚的故事。在那个动乱的时代,脚下是累累白骨,身上是千担重任,儿女私情远不如家国情深。傅三爷用命去守浩浩山河,用一生去守住沈奚。
小说简介,初遇的傅三爷,是为捧人包下半个场子,喜欢翘着个二郎腿,偏过头去和身边人低语的公子哥。在那灯影里的侧脸,透着一种消沉的风流。后来她才看清楚,在那半明半昧的光影里,他坐的是,白骨成堆,守的是,浩浩山河。
沈奚是傅家的三爷救下的一个小孤女,傅家有权有财有势,在家国随时崩塌的时代里,也是一方纨绔子弟。表面上傅三爷是个一掷千金的公子哥,而实际上却是在资助革命的主要干事。为了救她,直接让她嫁进傅家,成为他的弟媳。虽然他四弟可以说是不在了,就这样进了门。
傅三爷因为当初得了沈奚父亲的救命之恩,为了报恩,让沈奚成为自己弟媳也是为了保护她,还直接送了她去国外留学,让她学医术,成为一名专业的外科医生。之所以要做医生,也是想以自己的绵薄之力,回国拯救更多的人。但最初的私心,不过是因为傅三爷的病,所以才想要,能有能力去回报,去帮助他。
傅三爷无疑是欣赏且喜欢沈奚的,沈奚也是一心一意喜欢这个拯救了自己又心怀家国的傅三爷。但这样的傅三爷,是属于国家,是朝不保夕的,是不敢给沈奚承诺的。在国外的暧昧,回国以后的冷情拒绝,让沈奚最终狠心的离开,到南京成为唯一一名女外科医生。
独当一面的沈奚变得优秀而强大,不再是仅仅活在傅三爷的庇护之下的小沈奚。兜兜转转的十二年,傅侗文没有再拒绝沈奚,他牵起沈奚的手,一起守护家国山河。结婚的那一天,他们已经躲在了那幢小洋房里,在好朋友们的见证下,傅三爷写了了聘书,从那一天开始,再也没有傅三爷,只有傅侗文,他入了赘。他说,沈家为他断了后,他要将沈家延续下去,生生世世都是沈奚的丈夫,以后只有沈家。
书里描写的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,描写了无数个为了家国而奋斗而牺牲的人物,在大时代背景下的爱情都带着一种崇高的理想主义色彩。看着书,就跟着傅三爷与沈奚,这样细水流长又惊心动魄的过了十二年。后来的沈家,也是《一生一世江南老》中的沈家,那幢澳门的小洋房,从傅侗文沈奚一直住到沈策跟昭昭,关于沈家的故事,一直在延续。
燕歌行有什么有几处对比形式,试分析表达效果?
燕歌行》是高适的代表作。虽用乐府旧题,却是因时事而作的,这是乐府诗的发展,如果再进一步,就到了杜甫《丽人行》、《兵车行》、“三吏”、“三别”等即事命篇的新乐府了。此诗主要是揭露主将骄逸轻敌,不恤士卒,致使战事失利。历来注家未对序文史事详加考核,都以为是讽张守珪而作。其实,这是不符史实的。此诗所刺对象应是受张守珪派遣、前往征讨奚、契丹的平卢讨击使、左骁卫将军安禄山。
诗大体可分四段:首段八句写出师。其中前四句说战尘起于东北,将军奉命征讨,天子特赐光彩,已见得宠而骄,为后文轻敌伏笔。后四句接写出征阵容。旌旗如云,鼓角齐鸣,一路上浩浩荡荡,大模大样开赴战地,为失利时狼狈情景作反衬。“校尉”两句写抵达前线。羽书飞驰,见军情紧急;猎火照夜,说敌阵森严。第二段八句写战斗经过。其中前四句写战初敌人来势凶猛,我军伤亡惨重,后四句说至晚已兵少力竭,不得解围。“山川萧条极边土”,说明战场地形是无险可凭的开阔地带,这正有利于胡骑驰突,故接写敌军如暴风骤雨之袭来。“战士”两句用对比方法写出了主将骄惰轻敌,不恤士卒,一面是拚死苦战,一面仍恣意逸乐。这是诗中最有揭露性的描写。大漠衰草、落日孤城的萧飒景象,为“斗兵稀”作衬托,同时写战斗一直持续到傍晚。“身当恩遇常轻敌”,正面点出损兵被围的原因,是诗的主旨。第三段八句写征人,思妇两地相望,重会无期。诗虽古体,多用偶句,此段因内容需要,而犹着意作对仗。又此诗平仄转韵,一般四句一转,独此段八句全用仄韵,与表现双方摇摇不安的心绪相适应。杀气成云,刁斗传寒,都是极力渲染悲凉气氛。末段四句,两句写战士在生还无望的处境下,已决心以身殉国。“岂顾勋”三字,仍是对将帅的讽刺。两句诗人感慨,对战士的悲惨命运深寄同情,诗以“至今犹忆李将军”作结,再次点明主题。盛唐时,殷璠评高适曰:“其诗多胸臆语,兼有气骨。”此诗确实可以作为代表。